联系电话:028-83935257/028-83935247
客户QQ: 3075180539
超限成本剧增 运费或再涨20%?●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。
公司在2011年度四川物流综合评比中荣获四川物流企业50强称号